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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发布2022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章程
2022-02-18 09:24:00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 号) 和《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院概况
  一、学校全称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院国标:13438)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
  国家教育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
  四、办学地址
  江西省共青城市科教城青年大道 78 号
  第二章 招生要求
  五、招生对象
  在2022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 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
  2.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 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
  六、报名条件
  考生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高职(专科) 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4.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5.参加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组织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考查,并成绩合格者。
  第三章 招生计划
  七、免试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四章 测试程序和录取办法
  八、报名时间、方式
  凡符合免试申请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于2022年2月14日9:00-2月20日17:00自行关注江西师大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按要求扫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专科毕业院校、报考专业等相关信息。
  九、考查办法
  (一)时间、地点、方式和考查分数分布
  1.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时间: 2月22日下午14:00 报到提交材料并抽取序号,14:30 开始考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报到地点: 江西省共青城市青年大道 78 号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共青校区名达楼一楼大厅。
  3.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方式: 退役大学生士兵到校进行现场测试。
  4.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考查内容详见《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考查大纲》 (附件 1),分值 300 分。
  5.综合评价: 学院依据退役大学生士兵所提供的在校期间成绩和服役期间的表现等相关材料进行评价,分值 150 分。
  (二) 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1 份。
  2.退伍证、复印件 1 份。
  3.在校期间成绩和服役期间的表现等相关材料。
  (三) 成绩将在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十、招生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考生所报专业必须符合《江西省 2022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 考试对应专业(类) 指导目录》 要求。
  2. 录取原则: 
  (1)学院根据进档考生考查总成绩(职业技 能综合考查+综合评价) 由高到低的录取原则,即“分数优先, 遵循志愿”原则。总成绩相同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2)征集志愿期间,所有计划会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征集结束后若有剩余计划将调整到普通计划录取。
  3.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待批准后,学院将按考生报名时登记的家庭住址 EMS 邮寄 预录通知书。
  4.凡被预录取的考生,按预录通知书要求凭统招应届专科 (高职) 毕业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预录通知书到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进行报到,编入本科三年级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也可单独编班。
  第五章 学籍管理和资助政策
  十一、学费和待遇
  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按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所录取专业相同年级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学生入学及毕业按教育部 2008 年下发的《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政策告知》 执行。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 颁发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 习” ,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十二、奖学扶困措施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院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 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六章 纪律和疫情防控
  十三、纪律要求
  1. 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对考生的宣传服务工作,公开招生计划、招生专业、考试大纲、录取办法和录取 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
  2.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向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提供举办专升本考试辅导班的相关资料、场所及设施等。对专升本考试中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的违纪违规行 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 33 号) 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教育部令第36 号) 执行,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四、防疫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2022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考查防疫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考生入校参加考核需按照以下防疫要求:
  1.考生入校考核全程佩戴 口罩。
  2.考生入校从共青城市青年大道 78 号学院南门进入,入校前请配合保卫等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工作检查,出示防疫健康绿码、行程记录卡。
  3.省外入赣考生需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近期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生需提供连续14天居家隔离打卡健康记录或属地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居家隔离前和结束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入校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将协同相关部门和机构完善疫情防控协作机制和应急处理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加强疫情防控,做好前期防疫准备工作、做好涉考人员健康监测、指导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做 好各环节防护措施以及完善应急处理,确保招生、考试、录取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章 附  则
  十五、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六、本章程仅适用于 2022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 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 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十七、其它未尽事宜请向招生就业处咨询,解释权归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地址: 江西省共青城市科教城青年大道 78 号
  联系人:黄老师   
  公众号:江西师大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箱:87189792@qq.com 
  联系电话: 0792-356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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