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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公布中小学开学收费项目标准
2015-03-03 08:59:00
中国江西网

  3月2日,记者从南昌市教育局获悉,南昌各中小学校将于3月6日开学,日前,南昌市物价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2015年春季开学收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按规定的项目、标准收费,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本次公布的收费项目主要包括学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和一定范围的收费4个方面。如家长和学生碰到教育乱收费问题,可拨打举报电话。

  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400元 收费标准须公示

  根据规定,南昌城区重点中学和重点建设中学今年春季开学按相应类别的学校收费标准执行:重点高中,其学费为每生每学期400元;一般普通高中(含重点建设高中),其学费为每生每学期270元;职业高中学费为每生每学期265元,职业中专每生每学期425元,特色高中比照重点高中标准收取。

  其他服务性收费还包括搭膳费10元(使用学校提供燃料蒸、热饭菜的学生交),高中生作业本费20元(高中含空白作业本、文字作业本),初中生10元,小学1-2年级6元、3-6年级8元。另外,高中生、初中生校服费每生夏装、冬装各两套,夏装每套最高不得超过70元,冬装每套最高不得超过90元。小学生每生夏装、冬装各两套,夏装每套最高不得超过60元,冬装每套最高不得超过80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包括义务教育学校、高中阶段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中小学代收费是指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

  南昌市教育局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行公示制度,通过公示牌、公示栏等规定的形式,将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减免政策、投诉电话、举报信箱等在开学前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

  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根据规定,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借读等任何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行为,切实解决“以钱择校”问题。

  同时,各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据实结算,多收的部分要及时退还,严禁从学生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牟取利益,严禁将课后看护费、自行车看管费、午休管理服务费、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正常教育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作为服务性和代收费事项收费。学生购买教辅教材必须坚持资源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发现乱收费可举报 违规乱收费将追究校长责任

  据了解,对于违反规定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将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求有关人员的责任。集中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要把“课堂内容课外补”、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以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等问题作为治理工作重点。

  按照《通知》要求,对于巧立项目乱收费或自行提高收费标准的,要严肃查处,要严肃追究校长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南昌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三部门还公布了违规乱收费举报电话。南昌市物价局:12358;南昌市财政局:83986389;南昌市教育局:83986003、83986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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