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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小学再减费
2014-09-01 11:01:00

  8月21日,记者从南昌市物价局获悉,2014年南昌市秋季开学收费情况有一些变化:停止收取小学生课后看护费、自行车自愿停放保管费,停止收取水电费、电教实验费,调整学生体检费。

  据悉,南昌今秋开学,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根据国家五部委《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2014年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0%(去年是20%),今年必须严格执行。

  按照国家五部委要求:“不得将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自行车看管费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南昌市从秋季开学开始停止小学生课后看护费、自行车自愿停放保管费两项服务性收费的收取。

  水电费、电教实验费这两项收费原都是有文件规定的收费,在2011年规范我省中小学服务费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时,省里没有明确取消,当时南昌物价部门保留了这两项收费。在去年国家组织的教育收费大检查中,对南昌市的这两项收费提出了意见。经物价和教育部门共同研究,南昌市从今年秋季开始停止收取这两项费用。

  同时,调整学生体检费。南昌对中小学学生体检标准进行明确,新标准为:城区新生15元/次·生,其他年级10元/次·生;农村(县城)新生13元/次·生,其他年级8元/次·生。原标准为6元/次·生。

  南昌市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的费用由学校在公用经费中开支,不得向学生收取。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费用,在体检工作开展时统一向学生收取。普通中专参照高中标准执行。民办学校学生参照此标准,在体检时统一向学生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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