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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大学副院长收钱后帮学生作弊获刑
2013-12-20 16:27:00

  大学副院长在收取9名学生培训、住宿、高考报名及作弊等费用共计37万元后,联手在校大学生通过无线发送、接收设备,预谋在2012年高考中作弊(《法制日报》案件版11月20日曾作报道)。今天,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陈乐冰、龚梓良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处拘役6个月、缓刑9个月,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被告人邓朝宏、许益杉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免予刑事处罚。

  经查,邓朝宏系江西科技师范学校教师兼任南昌理工学院太阳能学院副院长,陈乐冰、龚梓良分别系江西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和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大三学生,许益杉大学毕业后在家待业。

  2011年7月,邓朝宏在浙江省瑞安市招录了9名学生就读“双证”班(即自考班),许诺安排他们参加2012年高考,以录取大学统招本、专科就读,并收取了共计37万元的培训、住宿、高考报名及作弊等费用。

  2012年五六月间,邓朝宏与陈乐冰等人串通一气,购买了高科技作弊设备(包括发射器和笔状接收器),拟利用互联网购买属于国家绝密级的2012年江西省高考试题答案,并利用无线电信号发射、接收装置传送答案。2012年高考前夕,此案被公安机关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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