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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给中小学校硬件设门槛 新规从10月1日起实施
2008-09-10 11:39:00

  近日,市教育局发布了《南昌市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试行)》,该规定将从10月1日起施行,从而使各级政府规划、设置、改造和管理城区(含县镇)公办普通中小学校有了重要依据和基本标准。

  中小学校的生均用地面积,老城区中学的生均用地不低于13 m2/人,小学不低于10 m2/人;新区中学的生均用地不低于22 m2/人,小学不低于15 m2/人。

  中小学校的集中绿化用地面积,中学每生不宜低于3m2,小学每生不宜低于4m2。

  根据规定,中小学校须设相应运动场。要求中小学校每6个班配置一个篮(排)球场。另外,小学18个班以下须设100米直道田径场一个;小学18个班以上(含18个班)、初中24个班以下须设200米环形田径场一个;初中24个班以上(含24个班)设300米环形田径场一个;高中设400米环形田径场一个。

  小学的普通教室宜设置在四层以下(含四层),中学的普通教室宜设置在五层以下(含五层)。楼梯不得采用螺旋形或扇形踏步。

  学校的图书馆藏书标准是:小学、初中、高中的生均藏书量分别不低于15册、20册和30册,且每年补充新书不少于生均一册,并都要配备电子阅览室。

  另外,小学、初中、高中的信息技术教学专用计算机配备标准为每10名学生拥有1台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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