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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办法
2021-02-08 15:11:00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办法

  已完成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2021年3月8日9:00-12日17:00期间,考生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高职单招报考系统”(按照网页提示的流程操作),选报院校及专业。

  我校报考代码为:8635,每个考生限报1所院校,可选报1至5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考生可以对所报考院校及专业修改1次。

二、招生专业

2021年单招专业一览表


  注:1、学费均为5000元/学年。

  2、招生专业名称以实际批复为准。

联合培养招生专业一览表


  注:1、联合培养只招收相同专业的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学费均为5000元/学年。

  3、招生专业名称以实际批复为准。

  4、联合培养专业就读地点于丰城中等专业学校。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1、考试时间:3月21日上午。

  2、3月19-20日请考生自行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如无法下载请到科技综合楼204招生处办理。

  3、考试内容及科目:

  考试内容:“文化考试+综合素质与能力”,总分450分。

  考试科目:语文(150分)、数学(10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200分)。

  4、各科目考试大纲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四、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根据计划数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联合培养按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优惠政策。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优惠政策。

  3、录取安排。

  (1)3月29日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进行公示。

  (2)4月5日前,我校将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考单招数据报送系统”,4月6-7日持录取数据库(光盘)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3)4月9日前,我校在招生信息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随后将寄发我校印制的录取通知书,学生本人也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自行打印我校定制的录取通知书。

五、录取说明

  (1)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以及学校招生章程中对身体条件的具体规定,参加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招考办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高校在录取后可根据考生高考体检及新生入校后复检的结论,对涉及限报的考生调整录取专业甚至进行退学、休学等处理。

  (3)考生经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资格。

  (4)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退录。

  (5)拟录考生名单及专业将在我校在招生信息网公布。

  正式录取后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ycvc.jx.cn)公布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6)凡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录取的考生,仍然可以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报考我校。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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