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2020年中高职对接培养新增试点院校和专业名单通知
2020-07-23 15:20:00
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公布2020年中高职对接培养新增试点院校和专业名单的通知
(赣教职成字〔2020〕24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各高职院校、有关中职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积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决定进一步深化中高职对接培养试点改革,适度扩大中高职对接培养规模。经学校申请,省教育厅审核,现将新增试点院校和专业名单予以公布(名单附后),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高职对接培养的录取手续、学籍管理、收费标准均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高职教育对接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赣教发〔2013〕8号)、《关于做好中高职对接培养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13〕64号)及《关于公布第一批中高职对接培养试点职业院校名单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13〕55号)等文件精神办理。已办录取手续的对接培养学生名单须经合作双方确认盖章后报省教育厅备案,转段录取以备案名单为依据。
  二、合作双方须协商确定每个对接专业的年度招生计划。
  三、为用足双方协商确定的招生计划,除学前教育(幼儿保育)和护理、助产等专业外,其它对接培养专业可按招生计划数的130%进行录取。
  四、参与试点的高职院校要加强对中职学校的指导和管理,积极建立以教育教学为中心任务的合作办学机制,重点加大对合作中职学校教学工作、专业建设、师资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合作双方不得单方面中止合作办学项目。
  五、试点双方要进一步探索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完善体现中高职对接培养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专业衔接、培养目标衔接、课程衔接和实习实训等方面的有效衔接。
  附件:1.2020年中高职对接培养新增试点院校和专业名单
  2.2020年中止合作名单
  3.2020年调整计划名单
  赣教职成字〔2020〕24号关于公布2020年中高职对接培养新增试点院校和专业名单的通知.pdf
  江西省教育厅
  2020年7月21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新闻
光明日报 2020-12-25 09:43
SRC-736288149 2020-12-23 09:54
中国教育在线 2020-12-15 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