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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今秋实现国家助学金全覆盖
2017-09-11 15:28:00
江南都市报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该厅会同江西省教育厅、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江西监管局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等教育学生(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资助工作,确保我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全覆盖,实现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全覆盖,实现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全覆盖。
  今秋教育培养单位国家助学金全覆盖
  据悉,我省要求,要确保研究生奖助政策不留死角。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全面落实研究生奖助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能享受到相应的资助,做到不留死角。预科生可按照规定享受相应教育阶段的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全覆盖,实现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全覆盖,实现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全覆盖。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目前尚未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培养单位,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开办,其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财政厅相关人士表示。
  民办公办高校学生享受同等国家资助
  我省要求,民办高校学生与公办高校学生按照规定同等享受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各地区应当建立健全民办高校助学贷款业务扶持制度,提高民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的比例。
  为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要求各高校等培养单位要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数据平台,融合校园卡等信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提供支撑,确保资助公平公正。要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等相关资助政策原则上应当按照最高档次或标准给予相应资助,确保其顺利就学。
  分配资助名额和资金不能简单搞“一刀切”
  我省要求优化国家奖助学金等名额和资金分配机制。高校等培养单位在分配资助名额和资金时,不能简单地划比例、“一刀切”。要统筹考虑不同学科专业、培养层次、学生经济困难程度等因素,科学合理分配名额和资金。在落实国家统一资助政策的基础上,高校等培养单位要结合实际,综合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并延伸“绿色通道”、提供助研助教助管“三助”津贴等方式,打好“组合拳”,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省财政厅提出,各地要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学生资助工作机制。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要求,高校等培养单位要按时启动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等工作,严格履行各项程序。评审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国家奖学金等有关评审材料、备案材料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等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标准、方式,及时足额将国家奖助学金等资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发放的,应当提前向学生说明有关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尽快发放,并保证补发到位。按月发放的资助资金,应做好寒暑假、学生毕业等特殊时段的衔接工作,确保全年发放金额达到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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