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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州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江西洪州职业学院    2017-07-23

  一、学校全称:江西洪州职业学院
  二、院校代码:国标代码14505,江西省报考代码8684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性质:国家统招计划全日制普通高校
  五、颁发文凭: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
  六、办学地点:江西省丰城市龙津湖总部经济基地大学城
  七、录取规则:
  1、我院在各省录取过程中,按照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在达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生源不足时接受调剂志愿考生,认可各省高招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
  2、我院招生外语语种为英语,男女比率不限。
  3、我院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认可考生所在省专业联考成绩或专科以上院校专业加试成绩,其它专业均无面试加试要求。
  4、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调整专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教育部门的政策和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院严格按照江西省物价局、财政局和江西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学费标准为:财经管理类6000元/年、工程技术类专业65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1500元/年。
  九、学院在拥有完善的“奖、助、贷、补”等国家助学政策之外,还设有“江西希望工程锦绣公益助学基金”,每年资助100名贫困学生就读我院,每生可获得学费资助10000元,特困生可获得学费全额资助。
  十、学院现开设的招生专业全部实现订单培养,学生毕业后可优先选择委托培养就业,也可面向学院其他合作企业就业,凭借广东理工学院的优势,实现“江西——广东——珠三角”的就业三级跳。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西省丰城市龙津湖总部经济基地大学城
  邮政编码:331100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791-6520123
  学院网站:http://www.jxhz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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