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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上好学校 家长离婚帮娃“择校”
2015-08-31 09:07:00
江南都市报

  一套房产三年内“只管一个家庭”、租房合同要满一年、父母在城区有房产则不能随爷爷奶奶房产入学……今年,南昌出台政策从制度上严控“择校”。教育部门希望,尽可能堵住“择校”在操作上的漏洞,引导每个孩子按划定的片区就近入学。

  但“名校”、“弱校”间无形的鸿沟,在客观上滋生了潜在的“择校”需求。8月29日,两名家长向记者讲述了他们的择校经历,他们都想“合理”地利用规则,为小孩选一所“好学校”。在一定程度上,他们把自己的经历视为现代版的“孟母三迁”,只不过孟母离的是家乡,他们离的是婚。

  南昌市民罗先生:

  研究招生政策寻漏洞

  南昌市民罗先生的小孩今年9月份就要读小学二年级了,他告诉记者,由于和妻子共有的房产所在地段对应的小学没什么名气,去年他让小孩到一所民办小学读一年级。

  两个学期下来,他发现这所民办学校的教学质量不行,“老师平时不改作业,学生写的作业让家长改,小孩每天都要写到晚上10点多才能做完作业。”罗先生说,小孩要升入二年级了,他决定让小孩转学。

  罗先生说,他父母的房子所在地段比较好,对应的是一所名校。于是他想着小孩以爷爷奶奶所有的这套房产作为入学依据,到这所名校就读。

  “现在南昌实行‘零择校’,找人是没用的,只能从招生政策上面想办法。”罗先生专门从网上下载了南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并打印了一份专门研究,俨然成了小学招生专家。

  父母牺牲婚姻 孩子“择校”落空

  根据南昌市规定,小孩入学优先“跟父母房产走”,由于罗先生已经有了自己的房屋,不可能提供无房产证明。家庭实际居住地为他自己的房屋所在地,要按家庭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如果我没有房产呢?”罗先生首先想到的是,将自己的房产过户给父母,这样一来自己在城区就无房了。

  于是,罗先生到房管部门咨询过户事宜。工作人员表示,罗先生的房子有98平方米,买方要交3%的契税,算下来要近3万元。罗先生又想到办理房产赠予,直接将房产送给父母。工作人员则表示,受赠方一样要交契税。

  “为了给小孩换个学校,莫名其妙要花这么多钱,太不划算了。”罗先生觉得只能再想办法,经过几天的“头脑风暴”,在同事的“提醒”下还真想出了一个办法——离婚,离婚后把房产归妻子,小孩归自己抚养,这样一来他就成为无房户,小孩自然可以跟爷爷奶奶的房产入学。

  “就为了换个学校,还把婚离了,值得吗?”妻子刚开始不同意罗先生的想法,最终还是经不住罗先生的软磨硬泡,只好同意。接下来,罗先生又苦口婆心说服了自己的父母,终于为离婚扫除了家庭内部障碍。

  “我还记得那天,我和老婆走到婚姻登记处的大门口时,老婆拉着我的手连说了三次‘要不我们还是回去吧,就让小孩在现在的学校读算了’。” 罗先生说,看到妻子的眼神,他心头一酸。

  “离婚了还可以复婚,小孩的教育错过了,就是一辈子的事情了。”罗先生安慰妻子说,等小孩转学完成后,马上就复婚。

  离婚后罗先生终于成了“无房户”,8月20日,罗先生找到学校,表示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小孩爷爷奶奶的住房,希望学校以此认定生源,办理转学手续。学校招生老师表示,可以认定罗先生的小孩为生源,但小学有严格的班额限制,班额不能超标,只有在学校有学生转出的情况下,空出了一个学位,学校才能接收罗先生的小孩。老师让罗先生回家等消息,如果在开学前有学生转出,学校会通知他。

  “没想到小学转学还有等学位的说法。”罗先生说,他等了一个多星期,还是没等到学校的电话,于是他又来到学校询问情况。

  老师这回说:“今年没有学生转出去,没有空余学位,要不等明年再看看?”

  “明年也没有学生转出去怎么办?我的小孩就一直转不进来吗?”罗先生很郁闷,折腾了这么久,这个婚白离了,最后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真是亏大了。

  “有时为了孩子,感情破裂的夫妻会勉强撑下去。现在为了孩子上学,美满的夫妻却选择离婚。”罗先生感叹,“唉,这都是为了孩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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