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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高中学校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准再收学费
2014-02-10 18:15:00

  2月10日,南昌市物价局、南昌市教育局联合下发通知,公布了2014年春季南昌市城区学校收费项目标准。收费项目主要包括一般学生收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和一定范围的收费等4个方面。通知要求,各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高中阶段学费、水电费、择校费、住宿费、电教试验费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学校按政策规定标准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准再收学费;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需严格按照物价和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规定,经江西省教育厅考核为重点中学和重点建设中学的学校,今年春季开学按相应类别的学校收费标准执行:城区重点高中的,其学费为每生每学期400元;城区一般普通高中(含重点建设高中)的,其学费为每生每学期270元;其他职业高中学费为每生每学期265元,职业中专每生每学期425元,特色高中比照重点高中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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