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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高校教师泄露艺考考题被判刑
2013-12-16 15:36:00

  近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泄露艺术联考考题案,一审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分别判处邬某等六人拘役三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邬某系江西省某高校教师,已连续两年参加江西省艺术联考命题,被告人诸某知悉这一情况后,提出以人民币4万元的价格向其购买2013年艺术联考试题及答案,邬某表示同意。

  邬某在被确定参加2013年江西省艺术联考命题工作后,找到学生陆某,告知其可能会通过QQ发送今年考试内容,要陆某帮助转交。邬某为此专门购买了具有上网功能的迷你手机,并顺利避开安检,将手机带进某命题工作点。最终,邬某趁命题场所停电、屏蔽系统失效之机,将艺考试题和答案通过QQ传送出来。

  诸某在获取题目后,以6万元的价格将联考《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试唱、模唱》题目及答案出卖给某艺考培训机构的校长周某,周某一方面在其培训机构对学生进行讲解,并对每个学生收取了900元费用;另一方面将题目和答案给其好友柳某,还以1万元的价格将部分题目出卖给另一培训机构的操某。柳某获得题目后,通过他人介绍学生“考前突击培训”的方式,从中获利23000元;操某获得题目后,在其培训机构对学生进行了讲解。

  在《试唱、模唱》开考之前,有考生举报考题遭泄露,致使该科目启用备用考卷,迟延近2小时开考。经鉴定,涉案考题及答案在启用之前均为机密级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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